容斋随笔之刑罚四卦
《易》六十四卦,而以刑罚之事着于《大象》者凡四焉;《噬嗑》曰“先王以明罚敕法”,《丰》曰“君子以折狱致刑”,《贲》曰“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旅》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噬嗑》、《旅》上卦为《离》,《丰》、《贲》下卦为《离》,离,明也。圣人知刑狱为人司命,故设卦观象,必以文明为主,而后世付之文法俗使,何邪?卦辞、爻辞也有作用,只是很多人只在乎爻与爻的五行生克而已 下互卦山雷颐,为口。
庚子为父母爻为穿戴,十二辟为大震为足,与酉相应为官鬼为束缚,子为暗,所以不见,则是屦校灭趾。
如果用在现代,子为足,与鬼相应,就是脚有病,鞋坏了,父母有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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