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命理的问题——有没有思想罪?
本帖最后由 古道拾易 于 2026-2-7 14:41 编辑大家都知道,一个人想什么,有什么的观念,这是各人的自由,人间的法律是没有权利去干涉的,前纳粹德国搞个思想罪,那是邪恶的法西斯行为,为何呢,因德国的思想罪是由德国的统治者去定的,是人为的性质。但如果思想的罪不是人为的定,是由天来定呢?我看就未必了,未必这个罪就不成立,我的观点,一个人有什么思想和观念,就会结出什么果,错误的观念终究要为之付出惨重的代价。
我长期研究和观察社会,我认为从天道的角度看,思想罪是存在的。
我有一个同学,几十年不见面了,也没有联系,近几年有缘聚在了一起,也就有了一些交流,虽然他读过大学,但由于他毕业后不读书,只工作,工作成绩虽然也不错,但对社会,对人生的看法上极其幼稚,几十岁的人了简直和十五六岁的人差不多,我不由的感叹,怪不得你以前亏这么多的钱啊,现在这个年纪了,你的头脑居然还这么简单,他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离开单位到社会上搞生意,搞企业,欠了三十多万元债务,加上他自己的钱,亏的钱起码有四十万吧,那个时候的四十万元,相当于现在三四百万了吧,不仅如此,他因欠这么多的债,压力大,晚上睡上着,常喝酒,因此得了严重的心脏病,现在放了三个支架,每天要吃大量的药,还有就是人事上的损失,比如婚姻,这个就不多讲了。
我还有一个亲戚,受某某影响太深,加上长期在国有企业工作,思想严重的固化了,评论社会,评论人事,总以自己如何高明自居,其实满脑子陈旧思想,不学习,对社会也没有起码的了解,他在单位时,工作成就是不错的,当了点小官,所以,他自以为了不起了,但在处理他儿子工作的事时,因犯了一个极简单的错误,也就是讲,稍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但他就是犯了,于是造成了两百多万元的损失,而且这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人事的的损失更是无可估量。
所以,不要以为,你的思想,是你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是的,无权干涉,但你最后要为自己的错误思想买单的。当然,未必是所有人都是活着是付出代价,有的人可能要到了另一世界,到了阴间才付出的。
从天道角度看,思想确实能影响人的命运。错误的思想和观念可能会导致负面的结果,如财务损失、健康问题等。虽然人间法律不干涉思想自由,但根据因果律,个人仍需为自己的思想负责。这并非人为设定的“思想罪”,而是自然法则下的结果。因此,培养正向积极的思想观念,对人生有长远益处。 思想要付诸实际行动就有罪了。。。。 本帖最后由 路漫漫 于 2026-2-7 16:34 编辑
看过一个医案:某人对庙里的娘娘塑像偶兴云雨之思,一病不起。 思想没有罪,但是三观不正就是道德问题!
所以按照西方哲学:精致利己主义者本质是没错的,但是任何人和这种生活在一起却是无法接受的!
所以狐臭体味是否有罪,原则是没错的,但是让你和狐臭的人一起共事就看你的重口味是否能接受! 本帖最后由 梅花小孩 于 2026-2-7 16:50 编辑
罗翔的理论就是这个思想是否有罪的问题,就是法律如果不违背,就算是违背道德,也是个人的选择,这就是典型的放弃道德的体现!
比如按照法律意见,年满18岁的大学生,家庭是不用负担费用了,因为是成年人,西方就是这么定义的,但是放在中国,你自己泱泱飒飒去这样做了,别人会觉得你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然后你和别人说你只认法律你是没错的,那就是恬不知耻了!
你可以自己这种做出这种行为没人说啥,但是如果你不但自己做了还到处宣扬这种做法没有错呼吁大家和你一样,就是你的人品德行问题了!
本帖最后由 天佑神助 于 2026-2-7 17:11 编辑
只想到了小学,,,,,乌龟和兔子,,,,,! 2001年1月23日农历除夕,7名河南开封“轮子功” 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致2死3伤 天池十二煞 发表于 2026-2-7 17:23
2001年1月23日农历除夕,7名河南开封“轮子功” 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致2死3伤 ...
背后有人鼓动的
本来是出世修行的好事,竟然成了参与入世争斗的工具,就是笑话而已!
轮子功的祖师都死了,还有啥意义呢? 再加一句话来总结,就是,愚蠢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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